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消化内镜主机、镜子、水气泵、栏车、电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4CNIC320076-115)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太明秋晖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总价:2,150,000.00元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泽青达科贸有限公司
(2)投标总价:2,348,000.00元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天健恒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投标总价:2,359,800.00元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5.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不能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5)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7.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010-81166241
邮箱地址:shiqingqing001@163.com
招标人: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