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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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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08:48:23   作者:宁文秀   浏览次数:

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关于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立项(代可研)报告的批复》(民航函[2019]1022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80%)与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20%)。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受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项目管理,项目招标人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ZB202017/0709-23423CNIC158/03

1.招标产品名称、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

1

金属探测门

24

170

2

手持金属探测器

427

171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对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2) 国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投标人应提供同等效力的Business license(提供译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函》原件。同一品牌产品最多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投标人的投标将均被否决,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任一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能够执行所投产品的销售、巡检、保养、维修工作,并具有开展所投产品使用、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培训的资质,并须向培训合格人员授权;(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投产品的销售、使用、巡检、保养、维修、培训及授权相关资质,或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为招标人出具承诺函原件,承诺由制造商负责上述工作。保障能够执行所投产品的销售、巡检、保养、维修工作,并具有开展所投产品使用、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培训的资质,同时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质保授权或原厂驻场质保,并具备向合格人员授权的资质。(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4) 所投每一个单项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5) 所投产品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所投产品(单项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国内终端用户销售业绩,且每项产品销售数量累计不低于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所招产品数量。(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所投产品明细(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页、到货验收证明,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7)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过去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境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9)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境外投标人须签字,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人民币500元或USD$70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3日至202421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中仪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s://bid.cnic.com.cn/)

登录中仪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s://bid.cnic.com.cn/,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技术支持电话:+86 10-81166027)。

人民币支付: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美元支付: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标书款,并将付款底单上传至平台。财务审核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由代理公司邮寄。

 

美元(境外)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Banker

Bank Of China,Head Office Banking Department

开户名称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Account name

CHINA NATIONAL INSTRUMENTS IMPORT & EXPORT GROUP CORPORATION

银行账号

778350039796

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一号

Add

NO.1.FUXINGMEN NEI DAJIE,BEIJING,CHINAChina

Swift Code

BKCHCNBJ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22014:3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地点和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9号理工科技大厦20层【会议室以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幕为准】。

8.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报项目现场完税交货价及伴随服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投标人报DDP项目现场交货价及伴随服务费。

9. 投标人必须合法地从招标代理处获得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成功注册,并向招标代理提供“登录名”。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0.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仪公司招投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B座15层、16层、17层

电  话:01081166237、01081166242

   箱:ningwenxiu@cnic.gt.cn

人:陈凯剑、宁文秀

 

人: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2:只有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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